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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对秸秆禁烧进行奖罚发现一个火点扣罚5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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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西对百县市区秸秆禁烧进行奖罚发现一个火点扣罚5万元

22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了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7月16日至8月1日期间,全省共监测到秸秆火点数14个(核准认定火点数8个),较上年同期的71个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全省大部分县(市、区)把秸秆禁烧工作纳入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并建立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今年以来全省共16名有关责任人员受到约谈、问责。

江西对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有了总体部署

今年4月,省政府出台了《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加强露天禁烧管控等方面做出了总体部署。三个月后,今年7月,省农业厅制定印发了《江西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年)》,提出了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的重点任务,并明确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另外,省发改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江西省“十三五”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特别是年为强化生物质项目发电布局管理,省发改委对规划进行了修编,全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由原规划布局的26个56万千瓦调整为34个79.1万千瓦,目前已上报国家待批。

除了要规划好总体部署外,开展秸秆资源量普查也十分重要,有利于摸清秸秆“家底”。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今年4月份,江西开始在武宁县、信丰县、瑞金市、万载县、金溪县、德兴市等6县市开展早稻、中稻和一季晚稻、双季晚稻、大豆、甘薯、花生、油菜等作物秸秆资源产生量的抽样调查与测定,为摸清全省秸秆产生量基数奠定了基础。

成立省禁烧办负责露天禁烧的调度、督办、考核

年以来,为深入贯彻《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关于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省环保厅)出台了几项有力举措,全面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控。

据悉,省环保厅专门成立了省禁烧办,设在省环境监察局,配备精干人员负责露天禁烧的调度、督办、考核等相关日常工作。制定并印发《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秸秆禁烧火点监测考核细则(试行)》,作为禁烧资金奖罚机制的配套制度,明确了具体的监测和考核办法。

另外,将秸秆露天禁烧作为重点督查内容,纳入《江西省年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方案》,加大省级督查巡查力度。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对火点的监测情况,年7月16日至8月1日期间,全省共监测到火点数14个(核准认定火点数8个),较上年同期的71个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市县各级各部门也围绕秸秆禁烧目标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调度,制定实施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根据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部分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了秸秆禁烧奖罚机制。如:吉安市万安县、峡江县、遂川县、吉安县、吉水县,由各乡镇先期缴纳备罚金(禁烧保证金),对发现火点(黑斑)的乡镇,按量予以相应扣减,对未发现火点(黑斑)的乡镇予以奖补。上饶市信州区对火点现场没有镇(街)、村工作人员在现场处置的或者火烧黑斑(一亩以上)经过核实没有处理当事人的,每发现一起处罚镇(街)元,用于秸秆禁烧考核奖励基金;玉山县规定对被通报发现秸秆焚烧现象的乡镇,处罚5万元并进行约谈;万年县制定了秸秆禁烧奖惩考核机制,筹集专项资金万元用于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相关支出。

拨万元对个县秸秆禁烧奖罚

从年起,我省拿出万元资金用于秸秆禁烧专项奖罚,按照“火点追查”和“黑斑倒查”结果,对全省个行政县(市、区)秸秆露天禁烧管控进行量化考核,并将城镇垃圾露天禁烧一并纳入考核。

这笔资金由省、设区市奖补资金和县(市、区)备罚金组成,其中省级奖补资金每年万元,由省财政出资;设区市奖补资金每年万元,由11个设区市财政各出资万元;县(市、区)备罚金每年万元,由个县(市、区)财政各出资50万元。

如何确保这笔资金发挥好作用呢?目前,省禁烧办通过生态环境部卫星实时遥感监测和现场督查巡查为监测手段,下一步,还将开展不定期无人机航拍,通过多样化的监测手段可以确保监测结果更加客观。其次是责任归属认定方面,以GPS定位的行政管辖归属作为唯一认定依据,不受责任人归属等其他任何因素影响。火点(黑斑)在哪,就追究哪里的责任,对于确实存疑的火点(黑斑)或因处于飞地、插花地带、边界压线落地归属有争议的,还设定了市、省两级复核认定,有具体、完整的复核认定程序,有效避免了责任不清。

在奖罚方法方面,坚持通过实际管控成效兑现奖罚标准。对没有发现火点(黑斑)的县(市、区),不予扣减其备罚金,并予以奖补。发现火点的,按5万元/个(亩)的标准扣罚备罚金,扣完为止,被扣罚的资金用于奖补资金。

8个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核准在建

经职能部门统计,当前全省每年可供生物质直燃发电使用的秸秆燃料约为万吨,利用秸秆发电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近日,我省也出台了《江西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

为增加全省可再生能源供应,提供农村秸秆利用的稳定出路,我省持续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当前已建成7个以秸秆等农林剩余物为燃料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装机20余万千瓦,还有8个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核准在建,分别落地于乐安、瑞金、安远、都昌、寻乌、石城、铅山、贵溪等8县,装机容量24万千瓦。

这些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有力促进了大气污染物减排。发电项目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较为稳定的出路,避免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环境的同时,每年可替代节约31万吨煤炭资源,同时还能减排等额数量的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有利于促进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16名有关责任人受到约谈、问责

据悉,全省大部分县(市、区)把秸秆禁烧工作纳入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并建立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通过进行通报、约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手段,压实工作责任。

例如:吉安市安福县出台了《安福县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格考核问责;南昌市东湖区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内容,对发现火点的行政村,实行行政问责,给予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扣减奖补资金;抚州市加强通报,以市环委会名义出台通报1期,以市环委会办公室名义通报4期。

今年以来,全省共16名有关责任人员受到约谈、问责,其中宜春市9人;吉安县对2个乡镇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并扣除乡镇备罚金共32万元;吉州区对3个乡镇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泰和县对1个乡镇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抚州市问责乡镇干部一名。(记者欧阳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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