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黄国良、邓望报道:9月5日上午,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座谈会上宣读了表彰决定,我省萍乡市莲花县六市乡太沙村村民王振美被授予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我省9人被授予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他们分别是:鹰潭市余江区杨溪乡江背村村委会妇联主席张单英、吉安市遂川县大坑乡黄坑村村民李左辉、鹰潭市余江区大桥良种场中心队村民李梅香、南昌市阿布拉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负责人阿卜杜拉·吾拉西木、德兴市龙头山革命烈士纪念馆义务讲解员程樟柱、国网九江供电公司输电运检室主管陈小杰、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郭璐萍、宜春市丰城市洛市镇东安村村民吴果英、萍乡市芦溪县银河镇敖家坊村村委委员饶小亚。
据了解,为充分展示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凝聚全社会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以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今年3月起,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道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按照从严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经过严格规范的评选程序,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张富清等58位同志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张佳鑫等位同志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公民道德建设,大力挖掘道德建设中的先进典型,用选树出来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引领文明风尚。截至目前,我省共挖掘出全国道德模范12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62人、“中国好人”人、省级道德模范人、“江西好人”人。这一组组数据与层出不穷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集中体现了我省深厚的道德底蕴,彰显了崇高的人性之美,筑起了道德高地。